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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丨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11:00:00


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宁波不发)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要求,组织开展我省202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批和复核通过的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三)工信部和我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工信部在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请企业需符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五)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县(市、区)经信局通知申请企业2026425开始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于524日前完成填报。申请企业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纸质材料与在线填报材料一致。企业确认填报无误后,从平台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封面“推荐时间”统一填2026630,推荐单位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工信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工信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设区市经信局力争完成目标任务,负责组织新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和复核企业推荐工作要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组织复核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佐证材料要求,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数据材料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对于已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工信部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工信部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各设区市经信局2026524日至531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20266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一式1、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1)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邮寄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企业培育部(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邮编:310006)。同时,将附件3、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发浙政钉17816879273

各设区市所推荐企业经我厅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再上报工信部。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设区市经信局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在企业申请书企业复核申请书中的第十项“初核推荐”栏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佐证材料纸质件由各设区市经信局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

(三)工信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并印发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

1.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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